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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實施細則》

來源:江西省商務廳 發(fā)布時間:2024-09-19 16:49

  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基礎上,對個人消費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當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提高補貼標準: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對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的符合條件的補貼申請(含完成補貼發(fā)放的申請),均按提高后的標準予以補貼。申請補貼的報廢汽車所有人和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其所報廢的乘用車應當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申請人名下。自2024年8月15日起,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

  個人消費者按照先購車后申領的方式享受政府補貼。符合條件的消費者,應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tǒng)網(wǎng)站或通過支付寶、抖音、微信、云閃付等平臺搜索“汽車以舊換新”小程序,清晰、完整、準確填報提交申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報廢汽車信息、購置新車信息等申請材料。

  置換新車最高補貼1.2萬元

  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人消費者轉(zhuǎn)讓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內(nèi)登記的個人乘用車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內(nèi)完成新車注冊登記,且舊車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記在其名下的,給予1.2萬元的補貼。申請補貼的舊車轉(zhuǎn)讓前所有人、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同一輛新車不得同時享受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

  個人消費者按照先購車后申領的方式享受政府補貼。符合條件的消費者,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登錄云閃付APP“江西消費品以舊換新”省級服務平臺(以下簡稱“省服務平臺”)汽車置換更新專區(qū),清晰、完整、準確填報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申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轉(zhuǎn)讓舊車信息、購置新車信息。

  電動自行車換新可領最高600元補貼

  自本細則印發(fā)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交回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在江西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新車的消費者給予500元補貼,其中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購買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額外再增加100元補貼。消費者新購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其電池還應符合《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guī)范》(GB43854)標準要求。交舊電動自行車及新購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同一新車不重復享受補貼,每位消費者享受不超過2次補貼。

  個人消費者按照先購車后申領的方式享受政府補貼。消費者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登錄省服務平臺電動自行車專區(qū),真實、清晰、完整上傳電動自行車“交舊換新”證明材料:申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銀行賬戶信息、交舊車信息、購新車信息。

  購1級能效家電按最終成交價格的20%補貼

  自本細則印發(fā)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機(洗烘一體機等)、電視機、空調(diào)(含中央空調(diào))、電腦(含臺式機、筆記本)、熱水器(含電熱水器、燃氣熱水器、空氣能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組合灶、智能灶、燃氣灶、電磁灶)、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chǎn)品(均須具有統(tǒng)一的國標13位商品編碼),按照產(chǎn)品最終成交價格的15%給予補貼;對購買1級能效或水效標準的上述8類家電產(chǎn)品,按照產(chǎn)品最終成交價格的20%給予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chǎn)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最終成交價格指我省銷售企業(yè)剔除各類優(yōu)惠后開具發(fā)票的價稅合計金額,且產(chǎn)品最終成交價格不得超出我省在售家電產(chǎn)品信息庫中指導價。

  個人消費者按照支付立減方式即時享受政府補貼。補貼資金由參與商戶先行墊付、后期申領。墊資商戶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通過登錄省服務平臺家電專區(qū),清晰、準確、完整填報提交以下申請材料:銷售產(chǎn)品發(fā)票圖片及信息(每件補貼產(chǎn)品均須單獨開具發(fā)票);銷售清單圖片及信息;銷售產(chǎn)品機身上唯一識別碼圖片(含地理定位)及信息等資料。

  家裝廚衛(wèi)“煥新”申領補貼不超過1萬元

  重點支持舊房裝修、廚衛(wèi)等局部改造、居家適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促進智能家居消費,持續(xù)釋放家居消費潛力,在2024年12月31日前(起始時間由各地選定各自服務平臺后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家具、家裝建材、家電(列入家電以舊換新支持范圍的8類家電產(chǎn)品除外)、智能家居等物品和材料價格在500元以上的,給予不超過最終成交價格20%的補貼,每位消費者申領的補貼不超過1萬元。

  對消費者在新房裝修中所購買的物品和材料可參照上述補貼標準執(zhí)行。各地可根據(jù)實際情況,以綠色、環(huán)保、智能、適老為引導方向,科學合理細化支持品類。關于補貼申領方式及審核流程,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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